四、保障措施
(一)加强组织领导。成立浯口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,加强综合协调,落实责任分工,统一工作步调,形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合力。组长:程良武,副组长:董强华,黄进忠,成员:各班子成员,各村委会负责人,镇直属部门负责人。放清洁办办公,由胡泉良同志任办公室主任,负责日常工作,成立清洁长制,各村由清洁长负责工作。
(二)加强督导考核。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全镇对各村年终考核范围,由镇清洁办,对考核结果作为村两委综合考评评分依据。按照有关规定,对工作成绩突出、成效显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,对工作推进不力、懒政怠政、不能按要求完成目标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实施问责。
(三)健全治理标准。明确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基本要求,明确村委会责任和村民义务。按照中央、省、景德镇市乐平市要求,结合我镇实际,编制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技术、施工建设、运行维护等标准规范,分类制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排放标准。
(四)发挥村民主体作用。发挥好基层党组织核心作用和党员带头作用,健全村民自治机制,充分运用“一事一议”“四议两公开”民主决策制度,保障村民权益。明确村民维护公共环境责任,鼓励村民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全程参与农村环境整治。结合村庄实际,将村庄规划、农村环境卫生、古树名木保护、保洁费缴纳、投工投劳、公共环境卫生整治、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管护、推进移风易俗、培养良好生活习惯等纳入村规民约。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把培育文明健康生活方式作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,激发村民自愿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内在动力。
(五)营造良好舆论氛围。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网络新媒体作用,大力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宣传,让村民了解环境整治工作要求,培养良好卫生习惯和行为方式。按照有关规定,组织开展美丽庭院评选、环境卫生光荣榜等活动,增强村民保护人居环境的荣誉感。广泛宣传推广好典型、好经验、好做法,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。